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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:
耕云轩画廊宗旨在于弘扬中华文化推广与鼓励艺术创作风气,提升美术作品水准,为加拿大多元文化尽一份心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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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的类别:油画,雕塑,水墨、水彩、胶彩,陶艺、版画,综合媒材,书法、篆刻、摄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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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画廊之展览,分为本画廊主办和协助办理两种。申请人应将相关作品幻灯片数据送至本画廊。缴交之作品幻灯片,均应注明作品名称、创作时间、材料及尺寸等基本数据。缴交之有关资料,除原作归还申请者外,概由本中心存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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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本画廊经过研讨,将函知申请人(或团体)碓确定展出的性质,日期和展出相关事宜。并争取得到展出者的共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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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期为7天,参展人应依排定之档期堤前五日送作品至本画廊,以便如期展出。因故未能如期送上作品展出,应于安排之展期前三个月通知本画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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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出人展出作品之包装、运送,保管、保险等由展出人自行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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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场地布置由展出者与本中心展览组共同研商安排。布置场地时请勿破坏或变动本画廊原有设施,严禁使用双面胶胶水等。场地布置所需人力、材料,由本画廊和展出者负责。并须于展出前二日布置完成,并请配合本画廊开放时间上午11.00时至下午5.00时作业;并于展览结束之次日取回作品,恢复场地,逾期本画廊不负保管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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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出者应依规定使用场地,并维护场地之完整,如不依规定使用而致本中心有所损害,展出者应负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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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的请帖、海报及宣传,开幕茶会,剪彩仪式等等之制作,须由本画廊与展出者协商同意后办理,所需经费由本画廊或展出者分别担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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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期间作品如有毁损或遗失,本画廊不负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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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展出者自己主办之展览,标价及买卖由展出者自己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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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览之费用
1.
塲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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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商或展出者自行负责
$700.00加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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